岗位职责 1.根据监管机构的条件和要求,负责对投行股权类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检查项目工作底稿,实施质量及风险控制,出具现场核查意见,履行问核程序,监督内核意见的反馈落实; 2.负责制订及完善内核制度; 3.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; 4.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,规范申报文件标准格式,统一工作要求; 5.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尽职履职状况等进行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; 6.工作底稿、内核资料归档检查等。
岗位要求 1.硕士学历,会计、法律、审计、金融、经济法等类相关专业 2.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、保代考试的优先 3.具有3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或具有从事IPO、再融资项目审核等相关工作经验或具有投行相关工作经验优先。 备注: 工作地可调剂:深圳、上海、北京